歐盟的碳交易體系將扭曲國際航空業的競爭局面,歐盟堅持強征航空“碳稅”很可能會引發與一些國家的貿易戰
歐盟強征國際航空碳排放費(即所謂航空“碳稅”)的決定在國際上招致多方反對。許多航空業人士認為,歐盟“一意孤行”不但會引發其他國家采取反制措施,還會進一步惡化全球航空業的經營環境。
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從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限,超出限定部分必須掏錢購買。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媒體部主任康希爾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歐盟的碳交易體系將扭曲國際航空業的競爭局面,歐盟堅持強征航空“碳稅”很可能會引發與一些國家的貿易戰。“這是誰都不愿看到的局面,尤其是正面臨資金難題的航空業和深陷債務危機的歐洲。”
歐洲一些航空公司也表達了他們的擔憂。英國航空公司新聞發言人諾里斯說:“如果歐盟對非歐盟國家的航空公司強征‘碳稅’,我們非常擔心這些國家會因此對我們采取報復措施。由于油價高企,債務危機日益惡化,這些可能的報復措施會讓我們的經營雪上加霜。”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會長泰勒在新加坡航展期間說,國際航空業2012年及今后的幾年內將面臨非常嚴峻的經營形勢,如果歐債危機持續發酵,歐洲的一些航空公司甚至有破產的可能。
據泰勒估算,全球航空業今年的利潤雖有望達到35億美元,但如果歐洲陷入經濟衰退,明年航空業就很可能會遭遇83億美元的虧損。
亞太航空公司協會總干事赫德曼也在新加坡航展上說,如果歐盟在航空“碳稅”的問題上不做出改變的話,將給旅客、整個航空業、以及國際貿易關系帶來深遠影響。他估計,歐盟征收航空“碳稅”可能會給亞洲的航空公司帶來每年兩億美元的損失,到2020年,這一損失會達到年均4億美元。
這些業內人士都呼吁歐盟通過國際多邊機制協商解決“碳稅”問題。歐洲航空公司協會媒體部主任穆爾斯說:“歐洲航空公司協會的成員認為,由國際民航組織引導制定全球統一解決方案是避免由歐盟航空碳排放法規引發貿易爭端的最佳途徑。”
泰勒也持類似觀點。他說,限制國際航空碳排放的最佳途徑是在國際民航組織的框架內制定并實施一個全球統一的解決方案。
事實上,多方壓力下,已有跡象顯示歐盟在航空“碳稅”問題上的態度出現松動。
歐盟委員會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赫澤高的發言人拉德隆說,歐盟隨時準備與所有的伙伴就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包括在國際民航組織框架內進行磋商。
拉德隆還說,歐盟的航空“碳稅”法案明確規定了它的可修訂性。如果國際民航組織在未來半年或一年內,通過一個能在全球范圍內削減航空碳排放的措施,“我們將非常樂意修訂這個法律”。(據新華社報道)
【短評】
歐盟強推“碳稅”為哪般
■ 據新華社報道
?。玻埃埃改辏保痹拢瑲W盟頒布2008/101/EC號指令,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并宣布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該指令,所有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的國際航班都要為超額碳排放繳納費用。包括中國公司在內的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都被列入該體系。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測算,歐盟的做法意味著全球航空業將在未來8年額外增加238億美元的負擔。據參加莫斯科會議的中國代表團成員、中國民航局官員吉原估算,按照歐盟的規定,僅2012年中國各航空公司就需向其支付約8億元的“碳稅”。到2015年,這筆費用更將達到每年17億元。
歐盟不顧國際社會反對,強行征收“碳稅”是有說辭的。中國社科院歐洲所科技室主任張敏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歐盟“一意孤行”征收碳排放稅,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保護人類資源和環境。但實際上,這是歐洲為搶奪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話語權和搶占低碳產業發展制高點而采取的重要策略。此外,征收航空碳稅也是歐盟獲得公共財政收入的一個新途徑。
針對歐盟單邊征收航空碳稅的舉動,莫斯科會議通過的聯合宣言包含一攬子可供選擇的反制措施,各國將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采用。其中包括:利用法律禁止本國航空公司參與碳排放交易體系;修改與歐盟國家的“開放天空”協議;暫停或改變有關擴大商業飛行權利的談判。這是國際社會對歐盟“碳稅”的又一次有力回擊。
中國民航局官員吉原表示,歐盟不顧世界各國反對,一意孤行地對全球航空業征收不合理費用,這是中國不能接受的。莫斯科會議通過的聯合宣言措辭強硬,為的是向歐盟施加更大壓力,迫使其最終自行停止征收“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