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消息,今日國家電網召開有關促進風電等新能源發(fā)展的新聞發(fā)布會,明確表態(tài)支持新能源并網,與會專家稱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有望在年底出臺,屆時電網公司、地方政府等將被強制要求承擔可再生能源消納義務。
我國已成風電第一大國棄風難題未破
經過5年半的發(fā)展,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風電大國。截至目前,我國風電并網達到5258萬千瓦,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風電大國,國家電網成為全球接入風電規(guī)模最大、增長速度最快的電網。
然而數據的另一面是棄風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國家電監(jiān)會數據顯示,2011年“三北”地區(qū)風電場棄風電量達到123億度,棄風率為16%。今年一季度棄風率進一步擴大,內蒙古地區(qū)棄風率已超過45%。
“大規(guī)模風電的消納一直都是世界性難題,我國風電資源條件和系統調峰能力與國外差距很大,風電消納問題更為突出。我國風資源集中、規(guī)模大,遠離負荷中心,難以就地消納;而國外風資源相對分散,80%以上的風電接到配電系統,能夠就地消納。”國網公司新聞發(fā)言人張正陵表示。
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莉萍稱,由于風電運行變動曲線較大,對電網運行能力、調峰能力要求較高,部分地區(qū)建設熱情高漲、消納熱情不足,也是導致棄風現象突出的一個重要原因。
長期以來,從事新能源發(fā)展的企業(yè)將希望寄托在國家政策上,其中《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就是被寄予厚望的一項政策。
該政策將對發(fā)電企業(yè)、電網企業(yè)、地方政府三大主體提出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要求,強制要求發(fā)電企業(yè)承擔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義務,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力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義務,被認為是解決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并網和市場消納三大問題的有效方法。
國網稱地方政府上項目熱情無法遏制
該辦法自2000年開始提出,歷經十余年才于今年上半年形成了《討論稿》,目前仍在征求相關政府部門與研究機構的意見。《討論稿》中明確承擔發(fā)電配額義務的主體為控股總裝機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發(fā)電企業(yè);承擔收購配額義務的主體為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內蒙古電力公司及各省級電網內獨立經營的電網企業(y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電網企業(yè)的配合下,負責所轄區(qū)域內配額指標的消納。
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相當于給各級主體上了一道緊箍咒,以行政之手為風電制造商、風電場開發(fā)商、光伏企業(yè)保證了下游市場。“據說年底可能出來。配額這種辦法在國外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做法,加強了對地方政府消納新能源的要求;對電網來說也是一個好事,因為接納新能源有一個標準,可實施性增強。”蔣莉萍認為,“如果能夠有配額管理辦法,就不會把(棄風的)棒子都打到電網身上了。”
輿論普遍將“棄風”現象久拖未決歸咎于國家電網,但國家電網認為工程建設快于市場和技術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上項目的熱情不能得到遏制,部分地區(qū)風電已經完全能夠滿足需求,卻還要建風電場。”舒印彪稱,能源局頒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guī)劃提出2015年我國風電規(guī)模將達到1億千瓦,但現在批起來的風電項目已經1億千瓦了,多數項目仍舊建在“三北”等風電資源已經十分豐富的地區(qū)。
舒印彪預計,到今年的四季度或者明年的一季度,“棄風”問題可能會變得更加嚴重,社會上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問題可能會再提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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