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委員會副主任邵寧10日在“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透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將使國企向兩個方向集中,未來會逐漸形成兩種不同類型國企: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國企。他表示,一方面,要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公眾利益,另一方面,國企將承擔破產退出的風險。
邵寧表示,未來的調整會將國企劃分為兩大類: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國企。邵寧指出,公益型國企具備四個特征,首先,其產品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基本條件;第二,在經營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壟斷或寡頭競爭;第三,定價機制由政府控制,該類企業自身沒有定價權;第四,企業社會效益高于經濟效益,應經常承受政策性的虧損。“在中央層面包括如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他解釋。
對于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邵寧認為,改革涉及四個方面,一是以企業內部勞動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改革;二是建立有別于競爭企業,切合企業功能定位的競爭性管理制度;三是實施有效的行業監管,包括價格、服務標準、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資源配置和行業限制,提高透明度,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社會和公眾的利益;四是形成規范合理和政府間政策安排,以兼顧企業為社會服務和企業持續發展的雙重目標。
邵寧指出另一類國企的改革路徑:競爭型國企。他介紹稱,此類國企政企分開更為徹底,政府既不應該干預企業的決策和內部事務,對此類企業也并無扶持幫助的義務,如寶鋼、中糧、一汽、中國建材等企業。
“競爭型國企在機制上更加市場化,要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面對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乃至破產退出的風險,”邵寧說。
邵寧表示,競爭型國企的改革方式是依托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國資委近年一直在推動國企整體上市工作,競爭型國有大企業最終的體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個規范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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