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網上流傳了一份由國家發改委、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下稱“中煤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顯示,為促進煤炭及相關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平抑價格大幅波動,保障上下游產業健康發展和經濟平穩運行,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下稱《備忘錄》)。中煤協一位內部人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了該文件的存在。
《備忘錄》顯示,2016年到2020年期內,在煤炭綜合成本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煤炭市場發展情況等因素,按照兼顧煤電煤鋼雙方健康穩定發展的原則,原則上以年度為周期,建立電煤鋼煤中長期合作基準價格確定機制,以重點煤電煤鋼企業中長期基準合同價為基礎,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同時,《備忘錄》將動力煤價格劃分為綠色、藍色、紅色三種情況:
綠色區域(價格正常),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以內(以2017年為例,重點煤電企業動力煤中長期基礎合同價為535元/噸,綠色區域為500~570元/噸);
藍色區域(價格輕度上漲或下跌),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12%之間(以2017年為例,藍色區域為570元~600元/噸或470~500元/噸);
紅色區域(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12%以上(以2017年為例,紅色區域為600元/噸以上或470元/噸以下)。
《備忘錄》指出,當動力煤價格位于綠色區域,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不采取調控措施;當價格位于藍色區域,重點加強市場監測,密切關注生產和價格變化情況,適時采取必要的引導措施;當價格位于紅色區域,啟動平抑煤炭價格異常波動的響應機制。
具體的響應機制包括價格異常上漲時,有關部門投放煤炭儲備,加強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等;煤炭價格異常下跌時,煤炭行業協會引導會員企業以銷定產、不低于成本銷售煤炭,電力、鋼鐵行業協會引導會員企業按合理價格采購煤炭等。
同時,《備忘錄》還指出,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價格走勢,制定供需調節預案,科學實施2276個工作日減量化生產制度,當價格過快上漲時,有序釋放煤炭產能;當價格過快下跌時,有序減少煤炭產能釋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的落款日期是2016年12月29日。
2016年下半年,因去產能等多種因素影響,煤價出現暴漲。素有煤炭行業“風向標”之稱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環渤海地區發熱量5500大卡動力煤的綜合平均價格;BSPI)曾連續十八期上漲。后來,國家發改委和中煤協等部門采取了諸多相關措施來保障煤炭供應、穩定了煤價。1月11日最新發布的BSPI報收于592元/噸,周環比下行1元/噸。
有煤炭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該《備忘錄》意味著煤價可能在短時間內不會出現大浮的波動,早前曾預測的今年春季供暖期結束后煤價會出現大跌的情況可能也不會出現了。也有業內分析人士稱,預計該政策在2017年是可以執行下來,但可能不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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