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4年第14號
為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引導和規范焦化企業投資和生產經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標準規范,經商有關部門,制定《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14年修訂)》,現予以公告。
有關部門在對焦化生產建設項目進行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環評審批、節能評估、信貸融資管理等工作中要以本準入條件為依據。
附件: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14年修訂)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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