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助力中國乃至全世界高質量實現碳中和目標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宏觀角度來看,無論是傳統的投融資活動還是氣候投融資活動,其核心都是明晰、有效且可預期的價格信號,有效的投融資決策的基石則是確保相關數據和信息獲得的一致性、連續性和準確性。因此,碳價的形成以及高質量的碳信息披露是確保中國氣候投融資有序發展的必要前提條件,而這都有賴于我國碳交易機制的建立和運行。
從具體工具落地角度來看,依托碳市場開展的碳金融產品創新是氣候投融資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組成部分,碳金融產品不僅是發現有效碳價的重要補充,同時也將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到支持低碳發展的領域、促進資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抓手。
碳市場是氣候信息披露的核心抓手和工具
無論是從順應國際形勢并掌握在氣候信息披露標準話語權的角度看,還是從吸引國際投資、加強氣候風險評估以確保中國經濟進行平穩低碳轉型來分析,加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氣候信息披露體系已經迫在眉睫,而全國碳市場將是解決這一癥結的關鍵所在。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中多處明確“信息公開”,例如“重點排放單位編制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應當定期公開”等,將為中國開展氣候變化信息披露工作奠定基礎,這也是金融機構明確其資產配置組合中各類資產碳排放情況的重要保障。
依托全國碳市場數據報送平臺進行氣候信息披露的意義在于能夠確保數據準確性、可靠性,確保數據的一致性、連續性和可比性。碳市場數據平臺還可以同時加強對公開上市企業以及私有重點排放單位的信息披露監督,此外依托碳市場現有機制開展氣候信息披露可有效降低監管層和企業的附加成本,并且與碳價信號相輔相成共同推進低碳投融資的發展。
碳市場形成的碳價信號是引導資本高效支持雙碳目標實現的前提
全國碳市場是目前中國實現“30·60”目標最重要的政策工具和市場激勵機制,也是撬動各類資金(特別是私人資本)進入低碳領域的重要平臺。這主要體現在,一是以履約倒逼激勵重點高排放行業在短期內進行減排并將氣候變化納入其長期發展戰略;二是全國碳市場參與者范圍將進一步擴大,隨著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進入其將進一步提升市場流動性,在助力發現有效碳價的同時,也將引導更多投資者和資金進入低碳領域;三是隨著長期有效碳價信號的建立,社會各方將其納入到決策的各個環節,從而真正轉變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和個人的行為。
價格是所有金融市場的核心,金融資源的配置核心在于市場價值導向,如何引導資金更多投向綠色低碳領域的基礎工作是對低碳投資的收益和氣候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進行量化核算。全國范圍內合理有效碳價的形成將為包括控排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在內的各利益相關方形成穩定的價格信號,為將氣候變化相關因素以定量化形式納入到各主體進行投資收益、風險評估以及投資組合管理的過程中奠定核心基礎,也是實現2060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市場激勵以及風險控制手段;而金融機構和相關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通過交易實現碳資產頭寸配置和管理以及風險的對沖,是其管理氣候變化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碳價也是衡量轉型風險的重要依據;此外,金融機構開展碳金融有關創新產品工具的開發也將提升市場活躍度。
同時,在全球致力于攜手應對氣候變化的今天,我們需要將明晰穩定的碳價信號作為指引,基于完整且準確的披露數據,對各類資產進行核算,并重新估值和定價。缺少上述任一要素都會導致錯誤定價的出現,并間接引發“氣候經濟泡沫”(Climate Bubble),給社會的低碳轉型蒙上陰影,而全國碳市場的正式上線運營將不僅提供明確的碳價信號,同時也將在氣候信息披露方面提升數據的精確性和可得性。
根據生態環境部規劃,全國碳市場將在“十四五”期間納入所有重點排放行業,并且將適時允許機構投資者進入,隨著碳市場體量的擴大和功能的進一步豐富完善,其勢必將為促進社會、經濟以及產業的平穩低碳轉型貢獻核心力量。
依托碳市場開展氣候風險評估-碳價信號和信息披露的綜合運用
氣候投融資的核心在于對氣候風險的評估和管理,明晰的碳價信號和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對于以傳統的貨幣化形式量化氣候風險并將其融入到日常投資管理中有重要意義,結合前述分析,碳市場也就成為了開展氣候風險評估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全國碳市場助力強制性的氣候變化信息披露是開展全方位的氣候風險評估從而維護經濟社會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也是金融領域助力“30·60”目標實現的前提,為將氣候變化等相關因素切實融入到包括公共財政支出以及金融監管的具體流程中打下良好基礎。另外,碳價是對所投資產或項目轉型風險進行評估的必備要素;而不同于傳統金融風險可通過歷史數據建模方式進行定量分析,轉型風險更多倚重于前瞻性的情景分析預測,而這也就意味著清晰穩定的碳價信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從氣候風險工作整體角度來看,中國需要在政策和法律層面明確進行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管理的重要意義,同時以實現碳中和目標為導向,構建多部委協調機制,共同制定中國氣候變化風險的評估和應對方案和標準,并明確氣候投融資的具體融資需求。在執行層面則需要依托全國碳市場的完善和發展,構建氣候變化信息強制披露機制并且形成清晰的碳價信號,并基于上述要素進行符合中國國情的評估模型設計。
依托碳市場全面推進氣候投融資
目前我們需要認識到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體系和碳金融產品創新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發達國家碳市場在運行過程中,金融機構參與日益廣泛,交易所作用不斷增大,交易的金融工具品種日益豐富,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場每年交易規模超過600億美元。其中,起步最早、市場交易最活躍的品種是碳期貨,年交易額占1/3。下一步,中國應依托配額和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等基礎資產進行金融產品的創新和開發,不僅可以提升市場的流動性、助力遠期碳價的發現,同時也將吸引更多主體和資金進入到低碳領域,且目前已有部分碳交易試點開展了包括配額遠期、抵質押融資和互換等多種形式的碳金融創新,也將為后續推進碳金融產品創新提供寶貴的經驗。
此外,中國現階段應該堅持以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核心抓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進一步加強國際交流,在實現清晰碳價信號的同時,依托碳市場數據收集和監管體系,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的信息披露、投資項目評判等相關標準,為完善中國綠色金融框架體系、爭取國際話語權做好充足準備。
從金融行業低碳轉型來看,我們需要進一步明確市場機制對上述工作的意義以及與其他政策工具的聯系與配合。依托各級政府、行業組織和機構厘清實現碳中和目標所需的資金規模,強化碳價對于金融機構的引導作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將“碳資產”作為戰略規劃和投資組合配置的基本要素,并引導各主體依托碳市場進行碳資產投資的頭寸管理和風險對沖工具。同時,為重點排放企業碳交易開展包括抵質押、托管等業務的支持,按照目標導向進一步推進碳市場的完善和發展。(王穎 作者系《中國碳市場手記》編寫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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